Thursday, March 24, 2016

公平繳費救健保,行動支持愛台灣





公平繳費救健保,行動支持愛台灣


 (105.03.23 林俊憲立委公聽會 醫師公會新聞稿)
三大論述:
1.支持全民健保,反對全球健保
2.珍惜健保資源,反對慷慨浪費
3.追求公平正義,反對劫貧濟富

    從八仙塵爆重大醫療事件和後續處置,顯示醫界在處理重大事件的能力非常迅速且強,甚至得到很多外國醫界的大力讚許,比喻成台灣之光一點也不為過,而"黃安事件"卻引爆一連串質疑,包括全民健保變成全球健保,海外就醫慷慨浪費,僑民保費過低,沒有公平正義和劫貧濟富的批評和不滿聲浪舖天蓋地而來,先前也常聽健保署和健保會告訴醫界,健保準備金不夠了,總額無法增加很多,要醫界共體時艱,勉強接受很多節流方案,包括申報規定變嚴格,藥價給付調低,實施TwDRG,同院所重複用藥核扣,未來即將實施的跨院所重複用藥核扣,看診超過9次以上不給付診察費,藥物開立過多立意抽審,藥費和平均醫療費用超過同儕抽審...等,常造成被抽審醫師核刪過多,甚至不當核刪的情事發生,所以都從醫藥界下手減少給付,達成撙節的目的,即使窮盡方法,點值也只有0.8-0.9,使醫界的給付用打折來給,在全世界算罕聞,也讓醫界不滿聲浪日益升高,間接有審查醫師具名審查和改革全聯會的聲音出現,健保卻不思考從下列幾個面向缺失著手,來防堵健保資源流失持續擴大,徒得虛名美名,健保要能永續經營,全民健康才能保障。

1. 病人端低報稅低繳保費:台灣演藝圈明星或台商長期在國外表演或工作,甚至將資產移往該國,造成台灣無收入和財產,其和家人後來申請改拿低收入的福保就醫,福保政策是政府透過全民稅收來補助低收入醫療保險,所以其和家人希望申請較低收入醫療保險,健保當然得要求其提出公證過的國外報稅或所得資料,確認符合較低收入的標準,如果無法提交相關文件資料,當然就不符合只繳較低保費的資格,而需要繳較高保費。

2. 外僑投保資格過鬆,補繳年數過少,保費過低:外僑只要回國申請戶籍滿6個月,且繳5年最低保費,可立即享有健保資源,島內人民20年來都是每年繳稅才能享有健保,且收入較高者,須繳較高保費,如醫師,律師,建築師,會計師...等須繳最高級距保費,而外僑收入比台灣平均所得高,有些甚至超過醫師收入,卻只繳最低保費,享受全世界頂尖的醫療水準,當然就是劫貧濟富,沒有公平正義可言,因此也得按國外所得,或所繳所得稅資料來繳交相等級的的保費,且補繳年數要提高。


3. 海外就醫核退過鬆:台灣健保不應該支付海外旅遊或居住發生的醫療或意外事故,因健保不能監督國外醫療機構品質和收費標準,它只能針對國內醫療機構執行上述標準的查核,很容易讓保險掮客鑽漏洞,大賺不義之財,所以海外就醫的部份本就該屬於商業保險承作範圍,如用信用卡買旅遊團費或機票,就能有高額意外險保障,讓壽險公司分擔風險負責意外給付,除非健保能針對海外就醫核退大量性,集中性和連續性之醫療機構進行實地訪查防弊,否則核退金額得自行成立另一單獨總額,才不會影響排擠其他總額,除此也須和國內申請案件一樣,經由專科醫師審查把關。像海外醫療核退其中分娩費用竟佔65%,且104年總費用高達3.4億,成長非常快速,顯見富人取得雙重國籍之外,又多了一條給付補助,非常非常慷慨浪費,劫貧濟富。

4. 等待期不一:外僑和有居留證但無工作之外籍人士,都必須申請戶籍並居住滿
6個月後,(外僑補繳5年保費)才能加保,為何受僱之外籍人士(如外勞)可立即申請並加保,不符公平平等原則,故受僱之外籍勞工亦須有6個月等待期。
  
    結論:健保要永續經營,才能照顧全民健康,獲得高滿意度,當然對於健保資源,所有人都要珍惜,海外納保資格和保費標準一定要和所得有關連,個人,除了如實申報外,健保一定要嚴格查核,追求公平正義,堅決反對慷慨浪費,而且第一要務須居住在台灣的人民權利和福利為主,對海外核退要實地訪查,從嚴審核和杜絕弊端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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